二、稅收分類
(一)按課稅對象可分為流轉稅、收益稅、財產稅、行為稅和資源稅
1.流轉稅。是指以商品生產流通的商品銷售收入額或提供勞務的營業額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如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等。
2.所得稅。是指以納稅人的純收益額或所得額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的統稱,如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3.財產稅。是指以特定財產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的統稱,它是對納稅人的物(主要為不動產,但亦可能為動產)或其所生孳息的征稅。財產稅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對納稅人占有或移轉的財產進行征稅;二是對納稅人占有的財產的增值部分進行征稅,如土地增值稅、遺產稅、房產稅等。
4.行為稅。是指以納稅人—定的行為為征稅對象的稅種,是對納稅人特定的事實或法律行為的征稅,如印花稅、屠宰稅、車船使用稅等。
5.資源稅。是指在我國境內從事資源開發,就資源和開發條件的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征收的各種稅的統稱,如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
(二)按稅負能否轉嫁可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
1.直接稅。是指稅負不能轉嫁的稅種,即由納稅人直接負擔的稅收。
2.間接稅。與直接稅相對應,凡是稅負可以轉嫁的稅種稱為間接稅。
(三)按課稅標準可分為從量稅和從價稅
1.從量稅。是指以課稅對象的數量、重量、長度、面積、容積、件數等作為計稅依據的稅種。
2.從價稅。是指以課稅對象的價格或金額為課征標準,根據一定的比率計算稅額的稅種。
(四)按征收的形式可分為實物稅和貨幣稅
1.實物稅。是指國家以實物形式征收的稅收。
2.貨幣稅。是指國家以貨幣形式征收的稅收。
(五)按稅收管理和使用權限可分為中央稅、地方稅、中央和地方共享稅
1.中央稅。是指稅收征管權和稅收收入歸中央政府擁有的稅種。
2.地方稅。與“中央稅”相對應,是指由地方政府自行設立或由中央政府統一設立,但由地方政府管理或使用的稅種。
3.共享稅。是指稅收征管權和稅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享的稅種。
三、稅制改革
我國現行稅制體系,大體經歷了新中國稅制的建立、稅制建設中的簡并、新時期的稅制建設和1994年的稅制改革四個階段。
(一)新中國稅制的建立
(二)稅制建設中的簡并
(三)新時期的稅制建設
(四)1994年的工商稅制改革
四、我國現行稅收體系
我國現行稅收體系共有23種稅,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以國家法律的形式發布實施外,其他稅種都是經全國人大授權立法,由國務院以暫行條例的形式發布實施。由法律、法規組成的這23種稅收體系按其性質和作用分為七類:一類是流轉稅類,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二類是資源稅類,包括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三類是所得稅類,包括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四類是特定目的稅類,包括筵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五類是財產和行為稅類,包括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屠宰稅、契稅。六類是農業稅(2005年的年底被取消)。七類是關稅,主要對進出我國國境的貨物、物品征收。
(一)流轉稅類
流轉稅是對商品流轉額和非商品流轉額而征收的大類稅收統稱,由許多具體形式的稅種組成。
1.增值稅
(1)增值稅的概念:增值稅是指以商品生產流通或提供勞務過程中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的一種稅,是當今世界許多國家采用的一個稅種。
(2)增值稅的特點:①以增值額為課稅對象。增值稅都是以增值額而不是以銷售金額為課稅對象。②實行普遍征稅。增值稅依據普遍征稅原則,對從事商品生產經營和提供勞務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征稅。③實行多環節征稅。增值稅實行多環節征稅,即在生產、批發、零售、勞務提供和進口等各個經營環節分別課稅,而不是只在某一環節征稅。
(3)增值稅的類型:①生產型增值稅:對生產經營單位的銷售額,購入的固定資產價值或已納稅款不允許扣除,允許扣除的只是購入的原材料及其費用,其余額作為增值稅的計稅依據,相當于國民生產總值。②收入型增值稅:允許扣除購入的固定資產價值本期已計入產品成本折舊的價值或相應部分已納稅款,其計稅依據,相當于國民收入。③消費型增值稅:允許扣除本期購入的用于生產應稅產品或勞務的固定資產價值或已納稅款,其計稅依據,相當于消費資料。
(4)增值稅的基本內容:①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②增值稅的征稅范圍。③增值稅的征收管理。
2.消費稅
(1)消費稅的概念:消費稅是指以消費品或消費行為的銷售收入為征稅對象的一種稅。
(2)消費稅的特點:①選擇性征收。②單環節課征。③稅率稅額的差別。④從價和從量征稅共存。⑤稅收轉嫁性。
(3)消費稅的基本內容:①消費稅的納稅人。②消費稅的征稅范圍。③消費稅的稅目和稅率。④消費稅的納稅環節。
(4)增值稅與消費稅的主要區別:①征收范圍不同。增值稅對所有的貨物(除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普遍征收而且還對部分勞務征收;消費稅只對11種貨物征收。所以,增值稅的征收范圍遠遠大于消費稅。②兩稅與價格的關系不同。增值稅是價外稅,消費稅是價內稅。同一貨物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價格是相同的,含消費稅但不含增值稅。③計算方法不同。消費稅額=銷售額×消費稅或消費稅額=銷售數量×固定稅額;增值稅的計算則采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即:增值稅額=當期銷售項稅-當期進項稅。
3.營業稅
營業稅是對規定的提供商品或勞務的全部收入征收的一種稅,屬于商品課稅的范疇。
(1)營業稅的概念:營業稅是對規定的提供商品或勞務的全部收入征收的一種稅。
(2)營業稅的特點:①課稅范圍廣泛。②實行行業差別比例稅率。③計算簡便。
(3)營業稅的基本內容:①營業稅的納稅人。②營業稅的征稅范圍。③營業稅的稅目和稅率。
(二)資源稅類
1.資源稅
資源稅是以開采或生產應稅產品的收益為課稅對象,以開采或生產應稅產品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的一種稅。資源稅的作用在于促進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調節資源級差收人。。
2.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對使用城鎮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征稅范圍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
(三)所得稅類
所得稅是對企業和個人,因從事勞動、經營和投資而取得的各種所得額為課稅對象而課征的稅種統稱。
1.所得稅的特征
(1)稅收分配的累進性。
(2)稅收負擔的直接性。
(3)稅收收入的彈性。
(4)稅收管理的復雜性。
2.所得稅的功能
(1)所得稅稅源可靠穩定,是國家籌措資金的重要手段。
(2)所得稅是實現社會公平分配的有效杠桿。
(3)所得稅是政府穩定經濟的重要工具。
3.所得稅的類型
所得稅依據納稅人的不同特點,可劃分為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1)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是以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為課征對象的一種所得稅。由于企業所得稅是以企業為納稅義務人,對其一定經營期間的所得額 (利潤額)征收的一種稅,因而在許多國家稅制中都處于主體地位。我國企業所得稅不僅包括內資企業所得稅,還包括外資企業所得稅和外國企業所得稅。
(2)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以個人所得為課征對象的一種所得稅。我國個人所得稅具有征收范圍比較廣、采用居民概念、對所得實行分項課征等特點。由于個人所得形式多種多樣,個人所得稅在課征方式上就有不同的選擇,一般有三種不同類型的所得稅。一是個人綜合所得稅,即是把個人各種不同來源所得和各種不同形式所得都納入課稅范圍征收稅,一般按累進稅率征收。二是個人分類所得稅,即是把個人收入按一定標志進行分類,對不同類型的個人收入分別課征,一般按比例稅率課征。三是個人混合所得稅,即是對個人收入按不同的收入類別分別實行分類所得稅和綜合所得稅,按比例稅率征收分類所得稅,按累進稅率征收綜合所得稅。
(四)特定目的稅類
1.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是以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簡稱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人,扣除相關的成本、費用及稅金后的余額,即轉讓房地產的增值額為課稅對象的一個稅種。
2.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按其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用于城市維護建設的一種稅。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
(五)財產和行為稅類
1.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產為征稅對象,按照房產的計稅價值或房產的租金收入,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稅。房產稅采用從價計征,計稅辦法分為;按計稅余值計稅和按租金收入計稅兩種情況。
2.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憑證征收的一種稅。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
3.車船使用稅
車船使用稅是對行駛于國家公共道路的車輛、航行于國內河流、湖泊或領海口岸的船舶,按其種類、大小實行定額征收的一種稅。車船使用稅的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擁有并使用應稅車船的單位和個人。征稅范圍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機動船和非機動船。車船使用稅實行按年征收、分期繳納,具體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一般原則規定為按季或半年征收。
(六)關稅
關稅是對進出我國國境或關境的貨物、物品征收的一種稅。由海關負責征收。
1.關稅的概念
關稅是主權國家根據其政治、經濟需要,由設置在邊境、沿海口岸或境內的水、陸、空國際交往通道的海關機關依據國家規定,對進出國境(或關境)的貨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種稅。
2.關稅的分類
按征稅商品的流向劃分,可把關稅分為進口稅、出口稅和過境稅。按關稅的計征依據或標準分類,可把進口關稅分為從價關稅、從量關稅和復合關稅。按征稅有無優惠及優惠的程度劃分,可把進口關稅分為普通稅和最惠國稅,以及特惠稅和普惠稅。按征稅的依據可把關稅劃分為正稅和附加稅。
3.貿易性進出口關稅的基本內容
(1)納稅人。(2)征稅范圍。(3)稅率。
第四節 非稅收入
一、非稅收入概述
(一)非稅收入的概念和作用
1.非稅收入的概念
非稅收入是相對與稅收收入而言的,是指政府通過合法程序獲得的除稅收以外的一切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
2.非稅收入的作用
(1)非稅收入作為稅收收入的輔助和補充,具有彌補財政收入不足的作用;(2)非稅收入與稅收征收的普遍性、強制性、固定性相比,具有特殊性、自愿性、靈活性、有償性,在稅收無法發揮作用的領域,非稅收入具有廣泛的適應性作用;(3)就發展中國家而言,非稅收入具有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建設資金缺口的作用。
(二)我國非稅收入的管理范圍
2004年9月,財政部發布了《關于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確規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
1.行政事業性收費
行政事業性收費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經省及省以上人民政府或其財政部門會同價格部門批準收取的費用。
2.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是指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為支持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征收的具有專項用途資金。
3.國有資產經營收益
國有資產經營收益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國有資產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通過出租、轉讓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4.國有資本經營收益
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是指國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國有資本投資收益,具體包括:國有獨資企業按規定應當上交國家的利潤,國有股股利、紅利、股息,企業國有產權以轉讓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國有資本享有的其他經營收益
5.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益
國有資源指屬于國家所有的土地、森林、礦藏、河流、海洋等自然資源。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益是指國有的土地、海域、礦區、場地和其他公共資源的開發權、使用權、冠名權、廣告權、特許經營權等,通過招標、拍賣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6.彩票公益金
彩票公益金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的彩票資金構成比例募集的資金。
7.罰沒收入
罰沒收入是指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實施行政處罰的組織依法查處違法案件時取得的罰沒財物和追回贓款贓物所形成的收入。在法律、法規之外,任何地方、部門和個人均無權擅自設置收費、罰沒項目。
8.捐贈收入
捐贈收入是指以國家機關、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名義接受的捐贈取得的收入。捐贈收入不包括定向捐贈貨幣收入、實物捐贈收入以及以不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企業、個人或者其他民間組織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
9.主管部門集中收入
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是指主管部門(含代行政府管理職能的總公司和行政性組織)按國家規定從所屬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集中的管理費及其他資金收入。
10.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納入非稅收入賬戶體系的各類賬戶所產生的利息收入(含稅收利息收入)。
二、稅費改革
(一)稅費改革的概念
稅費改革,也稱費改稅,是指在對現有的政府收費進行清理整頓的基礎上,用稅收取代一些具有稅收特征的收費,通過進一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初步建立起以稅收為主,少量的、必要的政府收費為輔的政府收入體系。其實質是為規范政府收入機制而必須采取的一項重大改革舉措。
國家稅務總局科研所課題組對稅費改革作了深入的調研,他們認為:稅費改革工作存在著四難:一是難定(定位改什么);二是難改(怎么改);三是難管(改后征管難度大);四是難分(利益關系難分)。因此,要想在一個較短的時間內完成稅費改革工作,并把方方面面的利益關系調整過來,做到既改了費,又能讓各級財政職能正常運轉起來,困難是可想而知的。對此,他們提出了稅費改革的指導思想、原則和方案框架。
(二)費改稅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1.并設結合,以并為主,以設為輔,即能將收費并入現行稅種的,不開征新稅種,確有必要的設立新稅種。
2.擴大稅基,保持總體負擔不增加。
3.本著簡化和優化稅制、體現效率和公平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和實現“費改稅”,預防增設新稅又減少不了收費,或者是舊費復歸或新費出臺的現象發生。
4.兼顧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既保證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又不影響地方事業的正常發展。
5.把“費改稅”與規范收費結合起來,對暫時改不了稅的收費項目,要進行規范,防止其對“費改稅”項目的沖擊。
6.把“費改稅”同規范政府行為結合起來,以減輕地方政府行為對“費改稅”工作的阻力。 7.費稅改革要與立法相結合,以減輕“費改稅”的壓力和難度。
8.費稅改革要同規范預算管理相結合,以防止增了稅、費未減的現象發生。
9.費稅改革一定要本著科學、審慎的原則進行,切忌一刀切或一哄而上。
10.既要有利于完善現行稅制,又要積極穩妥,先易后難,分步實施。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與本站聯系,我們會及時進行處理解決。
相關推薦
2023年10月浙江自考幼兒園組織與管理復習資料:我國幼教事業發展的方針
05-162023年浙江自考西方行政學說史復習資料:西方行政學的產生
03-022023年4月浙江自考學前教育史學習筆記:史前社會幼兒教育的方法
12-06自考輔導資料:2021年10月《學前教育史》—古代東方國家的學前教育
06-07自考輔導資料:2019年10月《中國現代文學史》-30年代文學小說創作
09-24自考輔導資料:2019年10月《中國現代文學史》-解放區文學概述
09-252022年浙江自考中國古代文學史(一)第三編第九章復習資料
10-31自考輔導資料:2021年10月《學前教育史》—論幼稚師范教育
06-052022年浙江自考經濟法概論復習筆記:第二章
08-22自考輔導資料:2021年10月《學前教育史》—雅典的學前教育
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