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質判斷及其結構
性質判斷就是斷定思維對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種性質的判斷。傳統邏輯把它稱為直言判斷。
性質判斷由四部分組成,分別是主項、謂項、聯項和量項。其中,主項和謂項是變項,聯項和量項是邏輯常項。
二、性質判斷的種類
根據聯項和量項的不同,性質判斷可以分為六種:
單稱肯定判斷:這個S是P。
單稱否定判斷:這個S不是P。
全稱肯定判斷:所有S是P,簡稱為SAP。
全稱否定判斷:所有S不是P,簡稱為SEP。
特稱肯定判斷:有S是P,簡稱為SIP。
特稱否定判斷:有S不是P,簡稱為SOP。
傳統邏輯把單稱判斷當全稱判斷看待,因此,性質判斷有A、E、I、O四種基本形式。
三、性質判斷的真假情況
全同 | 真包含于 | 真包含 | 交叉 | 全異 | |
A |
真 |
真 |
假 |
假 |
假 |
E |
假 |
假 |
假 |
假 |
真 |
I |
真 |
真 |
真 |
真 |
假 |
O |
假 |
假 |
真 |
真 |
真 |
四、同素材的性質判斷之間的真假關系
根據上表所列的A、E、I、O的真假情況,可確定同素材的性質判斷之間的真假關系如下:
1.反對關系(A與E):不能同真,可以同假;
2.下反對關系(I與O):可以同真,不能同假;
3.矛盾關系(A與O,E與I):不能同真,不能同假;
4.差等關系(A與I,E與O):可以同真,可以同假;全稱判斷真,特稱判斷必真;特稱判斷假,全稱判斷必假。反之未必然。
單稱肯定判斷與單稱否定判斷之間為矛盾關系。
傳統邏輯把A、E、I、O之間的關系又稱為“對當關系”。根據對當關系,可以由其中一個判斷的真或假,推知其它同素材判斷的真假。
掌握此處的對當關系,是學習和掌握第六章第二節“直接推理”中的“對當關系推理”的基礎。
五、性質判斷主、謂項的周延性
周延性是指在性質判斷中對主項或謂項的外延的斷定情況。如果斷定了全部外延,就叫做周延,如果沒有斷定全部外延,就叫做不周延。
可以概括為:全稱(單稱)判斷主項周延;特稱判斷主項不周延;肯定判斷謂項不周延;否定判斷謂項周延。
A、E、I、O主、謂項的周延性如下:
|
主項 |
謂項 |
A |
周延 |
不周延 |
E |
周延 |
周延 |
I |
不周延 |
不周延 |
O |
不周延 |
周延 |
正確掌握周延性問題,對于深入理解和掌握第六章第二節“直接推理”中的“換位法”和第三節“三段論”推理是至關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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