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則
學校心理輔導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有:
1.整體性原則;
2.主體性原則:在學校心理輔導工作中要把學生作為輔導活動的主體。
3.活動性原則;
4.個別對待與面向全體相結合的原則;
5.預防和發展相結合原則。
二.學校心理輔導工作的途徑
1.開設心理輔導課,特點是根據學生的實際需要,以教學班或小組為單位,組織學生參加專門的活動,發揮學生的主動精神,在活動中對學生的認知、情感、態度與行為等施以有目的的影響。
2.在學科教學中滲透心理輔導;
3.個別心理輔導。是心理輔導的最直接、最重要的途徑;
4.小組輔導:輔導人員所提供的幫助、指導等針對小組成員的共性問題或共同關心的問題而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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