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兒園工作評價的含義
幼兒園工作評價是教育評價的一個組成部分。它是依據一定的標準與程序,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國所的各個方面的工作進行科學調查,搜集、整理、處理相關信息,并做出價值判斷的過程。幼兒園工作評價的目的在于獲得改進國所管理和保教質量的依據,促進教育改革,提高保教質量。
由以上定義可以看出,幼兒園工作評價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幼兒園工作評價是一個活動過程。它是一種特殊的、有連續性的活動,其中包含著一系列的步驟,如確定評價目標和標準、搜集信息、分析資料、形成判斷、指導行動等等。
2.這個活動是有目的、有計劃進行的,每一步的行為都應該是有依據的,不是隨心所欲的,它是一個有意識的行為系統。
3.評價的本質在于由評價主體對評價客體做出價值判斷。在幼兒園工作評價中,評價主體是多樣的,其價值判斷的依據也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幾種:
(1)以教育系統上級主管部門作為評價主體,以幼兒園作為評價客體,其價值判斷的依據是某一時期的教育方針、、中心任務,或某項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狀況,以此實現教育的宏觀調控和實行有針對性的指導影響。
(2)以幼兒園為評價主體,以幼兒園內部工作狀況為評價客體,其價值判斷的準則是自我診斷、自我總結、自我完善,從而改進工作,提高效率,促進保教質量的提高。
(3)以幼兒園教師為評價市體,以幼兒為評價客體,其價值判斷的依據是以幼兒的體、智、德、美各方面的發展水平為標志的教學與發展的關系狀況,以此推進保育、教育工作的改革,提高保教質量。
(4)以家長和社區成員為主體,其價值判斷的依據為幼兒園的各項工作滿足家長和社區需求的程度,通過及時的信息反饋,進行幼兒園工作的社會監督,自我完善,提高服務質量,增強國所自身的生存能力和市場竟爭力。
4.在評價活動中,評價者與被評價者是統一的,而不是相互對立分離的兩部分,二者應該統一認識,協同行動。評價者應該制定出與上客體關系狀態相適應的可行性方案,并且在方案實施的過程中,注重聽取被評價者的意見和建議,決不能使評價僅僅成為專門審核監督被評價者的工具;同時,被評價者應該認清評價行為的目的,主動配合評價主體,反映真實情況,提供有效信息,使評價者獲得最真實的情況,以便做出正確判斷,提供適當改進方案或制定合理,被評價者不應將評價視為額外的壓力,用應付的態度去對待評價。評價主客體雙方的統一是提高幼兒園工作評價信度與效度的一個基本前提。還應注意,幼兒園工作評價的主體與客體是多樣的,在許多情況下評價客體同時也作為評價主體存在,即自我行為評價。
二、幼兒園工作評價的功能和意義
(一)幼兒園工作評價的功能
幼兒園工作評價的功能和意義向我們展示了為什么要進行評價。從幼兒園工作進行的整個過程來看,對幼兒園工作的評價一般發生在以下四種情況中:第一,在某項工作開始之前,為使工作更加穩妥進行而進行的必要評價,稱為“診斷性評價”。例如在進行一項課程實驗之前,應該首先對實施試驗的教師和所在班級的幼兒進行必要的評價,了解他們當前的水平、狀態,從而更好地實施課程實驗。第二,在工作進行過程當中,為修正工作本身的運作過程,使之取得最佳效果所進行的必要評價,稱為“形成性評價”。例如對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進行的評價(見附錄實例二:“幼兒園教育活動的評價”)。第三,在工作告一段落時,為了把握這段工作的效果而進行的必要評價,稱為“總結性評價”。第四,置身于工作之外,為了對該工作做出客觀研究以及探討改善方法而進行的必要評價,稱為“外在評價”。如些省市進行的分級分類驗收活動。診斷性評價和總結性評價主要發揮鑒定可行性和效果的功能;形成性評價主要發揮估價成就、改進工作的功能;外在評價主要發揮為教育決策服務
的功能。
(二)幼兒園工作評價的意義Z
1.評價具有導向作用,有利于保證教育日標的實現
《幼兒園工作規程》規定:幼兒園是對三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是基礎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制度的基礎階段。幼兒園的任務是實施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體、智、德、美諸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幼兒園同時為家長參加工作、學習提供便利條件。幼兒園擔負著為幼兒服務和為家長服務的雙重服務,這也是我國幼兒園的辦園方向。保教結合,面向全體幼兒,促進幼兒全面發展,為幼兒繼續進入小學學習做好身心各方面的準備,這是我國總的教育目標的基本精神。
可以認為,幼兒園的十部工作都是為實現教育目標,提高保教質量服務的。幼兒園存在的價值就是為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滿足幼兒、家長以至整個社會的學前教育需求。因此,幼兒園必須以教育目標為依據,確立園所的管理目標,并以此作為幼兒園各項上作及管理各環節的出發點,同時應當以教育目標為依據確立教育質量的評價標準。不同的評價標準會導致不同的評價結果,教育目標、評價標準與幼兒園的工作存在著內在的聯系。通過評價,可以使教育目標轉化為教育質量評價標準與幼兒園各方面工作的具體要求,從而有利于實施和逐步落實,促進保教質量的不斷提高,保證教育目標的實現。
作為各級幼兒教育主管部門,應該適度地加強幼兒園的教育、行政自主權,給與幼兒園盡量少的行政干涉,讓幼兒園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把本園的工作做活、做好;同時又通過外在評價,把握幼兒園發展的大方向,保證教育總目標的實現。
2.評價具有激勵作用,有利于調動全園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幼兒園工作評價涉及幼兒園工作的方方面面,不僅要對教育過程、手段、內容與方法做出評價,而已要對管理過程及幼兒園保健、教養、總務工作等各個方面給與客觀分析、判斷。評價是對全國員工工作成績、業務水平、能力素質等進行判斷,這就需要動員全園教職工參與評價。綜合運用管理者評價、員工相互評價及自我評價的方式,依據評價標準對照檢查,將現狀與目標加以對比,通過評價,看到成績與進步,找到差距和不足,尋找不斷改進工作的途徑。通過評價,幼兒園的全體員工都要經過一次業務水平和基本素質的洗禮,這就對保教人員提高保教水平,管理人員提高管理水平,后勤人員提高專業水平,乃至全體員工提高愛崗敬業的職業道德素質提供了機會和挑戰,使他們有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的動力和內在要求。評價可以促進全體員工的自我成長、自我更新,從而達到不斷提高保教質量的根本目的。
3.評價具有反饋作用,有利于促進幼兒園各方面工作質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幼兒園工作評價是判斷園所組織技能發揮的程度(即幼兒園人力、物力、財力等的使用、分配,協調控制管理過程是否正常有序運轉),及對管理工作質量進行全面分析的過程。通過評價可以獲取國所管理狀態的反饋信息,從而可以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予以適當的調整和改進,使管理不斷趨于規范化、科學化,促進園所整體工作優化,形成合力,減少內耗,不斷提高管理效能和工作質量,更好地實現幼兒園的教育目標。通過評價,還可以使園所組織內部、園所和上級主管部門、園所之間、園所和社區等各個方面達到溝通,疏通交流渠道,加強了解從而更好地滿足各方的需求,促進園所全方位的發展。
4.評價具有改革作用,有利于推動幼教改革不斷深入
評價幼兒園工作的意義不僅在于提高管理效益,事實上,當前幼兒園工作評價本身就是幼教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系統的教育評價制度的建立、中介評價體制的探索也是教育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評價也是衡量教改成果的重要尺度。通過評價,可以獲得改進幼兒園工作的客觀依據。
總之,科學地評價幼兒園工作可以調節、控制、推動幼兒園保教質量和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更好地實現教育目標。
三、幼兒園工作評價的對象與范圍
幼兒園工作評價是屬于中觀的教育評價,它是以幼兒園內部各方面工作為對象的教育評價。它涉及的范圍比較廣,包括幼兒園的辦園水平、辦園條件、領導班子、保教隊伍、保教工作、總務后勤工作等各個方面。通過對幼兒園各項工作的質量與效果的評價,搜集整理信息,提出改進的方法和措施,從而提高保教質量。歸納起來,幼兒園工作評價的對象與范圍有四個大的方面,可用下圖表示:
1.幼兒園管理狀態的評價
園所管理狀態評價包括園所工作目標的制定,組織管理系統以及組織活動的規章制度的建立,管理過程的運行狀態及目標管理與民主管理的實施等。通過評價,可以廠解幼兒園組織職能作用的發揮情況,如管理渠道是否暢通,組織人員分布是否合理,管理運作過程是否有適當的制衡機制,管理者是否注重成本效益等。
2.幼兒園工作人員評價
管理的各個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是人,人是管理的核心。要全面了解園所工作質量,就需要注重考察組織中的人的素質及其工作狀況。園長是園所的領導核心,是園所辦園水平高低的關鍵,評價應注重考察園長及整個領導班子如何發揮管理主體作用;保教人員素質及專業水平是保教質量高低的關鍵,評價需注重考察保教隊伍建設與發展狀況,包括人員住用情況、培訓規劃與方式、思想政治工作及園所文化建設等情況。
3.幼兒園教養工作與總務工作評價
幼兒園的工作主要為教養前勤與總務后勤兩大部分內容。
教養工作是園所工作的中心,可分析評價教養管理工作、教養工作秩序的建立,教師對幼兒一日生活的組織,活動和環境創設,教學與游戲等教養工作的重要內容均可作為評價的對象。對教養質量的評價實際上也是對保教人員上作狀況的考察與檢驗,同時也反映出國所教養工作管理的實效。幼兒園的一切工作最終都是為了實現教育目標,提高保教質量,因此,教養工作質量的評價作為實質性評價對象,可以從側面反映出其他結構性評價對象(如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目標管理的制定和實施、保教隊伍的素質和專業水平等)的情況。
園所總務工作的任務是為教養前勤提供保證與服務。總務后勤工作涉及面廣,包括辦園物質條件的改善、衛生保健工作、營養膳食、財務財產管理、設備養護維修、招生編班及檔案建設等等,都可以作為評價的對象。
4.幼兒園的公共關系評價
幼兒教育并不是孤立的社會現象,幼兒園也不可能獨立于社會之外,關起門來建設發展。一方面,幼兒園的主要工作任務之一就是為家長提供服務;另一方面,家庭教育與社區環境等社會各方面的因素都會對國所工作產生影響。要保證國所工作效果和不斷提高教養水平,幼兒園就必須得到社會各方面力量的配合、支持和參與。
園所的家長工作狀況如何,是否注重與社會協調,樹立良好的園所公眾形象;能否同所在社區雙向服務,既滿足家長、社區的要求,解決家長困難,又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家長和社區的各種人力、物力資源,促進園所的發展;以及幼兒園如何發揮教育機構的文明輻射功能等,都應該作為評價的對象。
四、幼兒園工作評價的分類
幼兒園工作評價按照不同的指標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二
1.按評價的基準分類
(1)相對評價
它是在被評價對象的集合總體中選取一個或若干個對象作為基準,然后將其余評價對象與基準進行比較,或者是用某種方法把評價對象排列成先后順序。在園所管理中,常見為樹立模范典型,激勵全園教職工學模范、超模范,起到激勵促進作用。但是,由于這種評價中存在著明顯的競爭,容易造成被評價者的心理壓力,可能會無謂地消耗幼兒園的內部力量;而且,這種“矮子里面拔將軍”的評價模式只能顯示個體在評價集合里的相對位置,而不一定是被評價者的實際水平。因此,評價標準的制定,評價過程的實施,以及評出相對標準后如何在組織中宣傳模范、推廣、促進保教質量的提高,形成一個良性循環都是值得注意的問題。
(2)絕對評價
它是在被評價對象的集合之外,確定一個標準(這種標準被稱為客觀標準),評價時,將評價對象與這個客觀標準進行比較,評價其達到標準的程度,做出價值判斷。在幼兒園工作實踐中,常見為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對國所的評價,如現在全國許多省市都在進行的分級分類驗收工作,就是這種形式。園所內部也可以制定一個客觀標準,對園所的各項工作進行評價。絕對評價由于具有客觀的標準,所以比較容易保證評價的科學、準確,容易使評價者心安,被評價者信服,維持心理平衡。評價后,可以使被評價者及時找到差距,及時調整行為。但評價標準的客觀性不僅表現在它是外在與評價對象集合的,同時它也應該是基于科學的教育觀、充分的調查研究的。對于同一個評價對象,不同的評價標準就會得到完全不同的評價結果,因此,無論是分級分類驗收還是園所內部評價,都要注意“客觀標準”的制定是否真的能夠反映正確的教育價值觀,達到教育目標的要求。
(3)個體內差異的評價
它是把被評價集合總體的各個元素的過去和現在相互比較,或者一個元素的若干側面相互比較。在幼兒園工作評價中,多用于園所內部自我評價、總結。這種評價充分照顧到了個體的差異,使每一名幼兒園員工和幼兒園總體都能看到自己的進步和不足,并且不會給被評價者造成過大的心理壓力。因此這種評價可以作為一種日常管理手段,經常性地進行。但是,由于它沒有客觀的標準,僅僅是個體的自我比較,所以很容易使被評價者坐井觀天,自我滿足;同時由于它既沒有標準又沒有比較,因此其結果很難令人信服,所以個體內差異評價往往與相對評價結合起來運用。
總之,單獨使用某一種評價手段都有可能造成偏差。因此在幼兒園工作評價中最好以絕對評價為主體,在尊重客觀標準的前提下,既注重個體在集合中的位置,也注重個體的動態變化,三種手段結合運用,以期實現教育目標,提高保教質量。
2.按評價功能分類
按照評價的功能可以將評價分為:診斷性評價、形成性評價、總結性評價、外在評價等(詳見幼兒園工作評價的功能)。
3.按參與評價的主體分類
(1)自我評價
它是指被評價者根據指標,參照一定的標準,對自己的工作進行自己對自己的評價,可以是個體的,也可以是組織的自我評價。這種評價比較容易開展,因此可以成為幼兒園的常規性工作。它建立在幼兒園管理者和全體員工(或是上級主管部門和幼兒園)相互信任的基礎上,能激發被評價者的自尊心、自信心,使之自覺地、主動地接受評價。此外,自我評價還能增強被評價者的自我評價意識和自我評價能力,有利于及時自我反饋、調節、改進。但是,自我評價往往缺乏外在參照,不便進行橫向比較,主觀性較大,容易出現評價過低或過高的現象。
(2)外部評價
它是指被評價者之外的他人評價。包括各級教育行政領導的視導評價(檢查性、認可性、鑒定性評價),督學系統的督導評價,還有專家、同行的評價和社會評價等。現在我國幼兒園的外部評價主要來自于視導督學的教育行政領導以及其他主管部門,專家、同行以及家長和所在社區的其他居民。外部評價一般較為嚴格、慎重,也比較客觀,可信度相對較大;但由于外部壓力的存在,往往容易引發被評價者的抵觸、焦慮、應付、迎合等心理,從而影響評價結果的客觀性。而且,就我國目前的幼兒園工作評價來看,外部評價往往組織工作較為繁復,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而得到的反饋意見又十分有限,很難具體指導幼兒園工作的改進。
4.按評價的方法分類
(1)定量評價
它是指采用定量計算的方法,即搜集數據資料,用一定的數字模型或數學方法,做出定量結論的評價。如運用教育測量與統計的方法、模糊數學的方法等,對評價對象用數字描述。
(2)定性評價
它是指對不便量化的評價對象,采用定性的方法,做出價值判斷。如用調查法、觀察法、哲學分析法、系統分析法和邏輯分析法等搜集、處理教育評價信息,做出判斷,進行定性描述。
在幼兒園工作評價中,曾經出現過“一邊倒”的現象,或片面強調定性評價,或片面強調定量研究。事實上,在對教育工作現象、成果、效績等的評價過程中,定量評價和定性評價應結合使用,互為參照。例如在評價幼兒園的園所文化建設時,就很難用定量的指標加以測量,而只能通過觀察、調查、分析得出結論。而在評價園所的辦園效率時,又必須有確鑿的數據作為證明。因此,綜合使用定量評價和定性評價才能科學、準確地進行評價。
5.按評價對象的復雜程度分類
(1)單項評價
它的評價對象是幼兒園工作中的某個基本元素,我們將其大致歸納為以下方面:①園所機構與管理系統評價;②園所規章制度的建立與執行的評價;③幼兒園工作目標及目標管理實施評價;④園所工作計劃與管理運行狀態評價;⑤衛生保健工作評價;⑥教養質量綜合評價;⑦總務工作評價;⑧幼兒園辦園條件評價;⑨教職工素質與業務水平評價;⑩幼兒發展水平評價;⑾園所領導評價;⑿園風建設評價;⒀家長、社區工作評價。
(2)綜合評價
它是對幼兒園辦園水平與績效的整體性評價。即評價園所實現預期工作目標和計劃的程度,保教任務完成情況。評價園所培養幼兒的質量與效益,是否達到國家教育方針所提出的全面發展的質量要求及其效益狀況。在以往的一些幼兒園工作評價中,往往是只重成績不重效益,只看產出不看成本,使得一些幼兒園盲目攀比,高投入卻不能高產出,造成社會教育資源的白白浪費。因此,在進行幼兒園工作的綜合評價時,必須從效益的角度評價幼兒園的整體辦學成績。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與本站聯系,我們會及時進行處理解決。
相關推薦
2023年10月浙江自考幼兒園組織與管理復習資料:我國幼教事業發展的方針
05-162023年浙江自考西方行政學說史復習資料:西方行政學的產生
03-022023年4月浙江自考學前教育史學習筆記:史前社會幼兒教育的方法
12-06自考輔導資料:2021年10月《學前教育史》—古代東方國家的學前教育
06-07自考輔導資料:2019年10月《中國現代文學史》-30年代文學小說創作
09-24自考輔導資料:2019年10月《中國現代文學史》-解放區文學概述
09-252022年浙江自考中國古代文學史(一)第三編第九章復習資料
10-31自考輔導資料:2021年10月《學前教育史》—論幼稚師范教育
06-052022年浙江自考經濟法概論復習筆記:第二章
08-22自考輔導資料:2021年10月《學前教育史》—雅典的學前教育
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