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文的文體知識
(說明:教材的每個單元后面都有文體知識的介紹,有些文體知識是非常重要的,其意義有兩個方面:其一,它是選擇題的考核點,比如議論文的三要素、什么是演繹法、歸納法、比較法等;其二,它是我們對文章進行分析的工具。議論文的基本考核點是文章(段落)的中心論點、論證方法、采用了什么樣的論據等。所以我們必需首先了解這些方面的知識。)
議論文就是議論說理的文章,是以議論為主要表達方式的一種文體,它主要通過擺事實,講道理,運用事實材料、邏輯推理來闡發作者的觀點,表明贊成什么,反對什么。
議論文包含論點、論據、論證三個要素。
(一)論點
(1)什么是論點:論點就是文章所要議論、闡述的觀點,是作者要表達的看法和主張。閱讀議論文,首要的一點就是尋找、提取和理解文章的論點。
(2)論點有幾個:一篇文章的論點,可以是一個,也可以不止一個。如果論點不止一個,那就需要明確中心論點。這幾個論點可以是并列的,也可以是遞進的,但它們都應該服從全文的中心論點。
(3)論點的位置:文章的論點可以安排在開頭,也可以安排在文章的中間或結尾。
(4)論點的呈現方式:有的議論文的論點在文章中用明確的語句表達出來,我們只要把它們找出來即可;有的則沒有用明確的語句直接表述出來,需要讀者自己去提取、概括。
(5)論點的提出和確立要注意:
①正確性。論點的說服力根植于對客觀事物的正確反映,而這又取決于作者的立場、觀點、態度、方法是否正確,如果論點本身不正確,甚至是謊謬的,再怎么論證也不能說服人。
②鮮明性。贊成什么、反對什么,要非常鮮明,而不能模棱兩可,含混不清。
③新穎性。論點應該盡可能新穎、深刻,能超出他人的見解,不是重復他人的老生常談,也不是無關痛癢、流于一般的泛泛而談,應該盡可能獨到、新穎。
(二)論據
(1)什么是論據:論據就是證明論點的材料、依據。
(2)論據的類型:①事實的材料,②理論的材料。
①作為論據的事實材料,可以是a.具體的事例,b.概括的事實,c.統計數字。
②作為論據的理論材料,可以是a.經過實踐證明了的至理名言、精辟論斷(即通常我們所說名言警句),b.民間的諺語和俗語,c.科學上的公理、規律等等。
(3)使用論據的要求:①確鑿性。論據必須是確鑿的、真實的,不能是虛假的,否則沒有說服力。理論論據,必須是精辟的、深刻的。②典型性。引用的事例應該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代表這一類事物的普遍特點和一般性質。③論據與論點的統一。論據是為了證明論點的,因此,兩者應該聯系緊密、內政一致。
(三)論證
(1)什么是論證:論證就是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議論文的論點是要解決“要證明什么”,論據是要解決“用什么來證明”,而論證是解決“如何進行論證”的問題。論證的目的在于揭示出論點和論據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
(2)論證的類型:議論文的論證一般分為立論和駁論兩大類型。
①立論是以充足的論據正面證明作者自己論點正確的論證方式;
②駁論是以有力的論據反駁別人錯誤論點的論證方式。立論和駁論都是一種證明,無非一個是從正面證明其正確,而另一個是從反面證明其錯誤。它們可以使用基本相同的論證方法。
(3)基本的論證方法有:①歸納法、②演繹法、③比較法。
①歸納法。歸納論證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論證方法。它通過許多個別的事例或分論點,然后歸納出它們所共有的特性,從而得出一個一般性的結論。例如《諫逐客書》一文,作者列舉了繆公用由余、百里奚,孝公用商鞅,惠王用張儀,昭王得范雎等個別事實,從而歸納出“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的共同特點,進而得出“由此觀之,客何負于秦哉”的結論。
歸納法可以先舉事例再歸納結論,也可以先提出結論再舉例加以證明。前者即我們通常所說之歸納法,后者我們稱為例證法。例證法就是一種用個別、典型的具體事例來證明論點的論證方法。
②演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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