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其含義為:①房地產轉讓,是房地產權利人實施的行為;②房地產轉讓,是房地產權利人將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③房地產轉讓,通過買賣、贈與或其他合法方式實現;④房地產轉讓的客體具有多樣性。
63 房地產轉讓的禁止條件:①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②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③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④權屬有爭議的;⑤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64 房地產轉讓的條件:⑴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的轉讓應具備的條件:①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②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③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能夠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⑵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的轉讓應具備的條件:①土地使用者為企業、公司、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②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③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產權證明;④依照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房地產轉讓的程序:①簽約;②申報;③審查;④查勘與評估;⑤交納稅費;⑥核發過戶單。
65 房地產轉讓合同:是指房地產原受讓人與新受讓人之間簽訂的轉讓房地產的協議。房地產轉讓合同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關系:①房地產轉讓合同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為前提;②房地產轉讓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通常要受到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制約;③房地產轉讓合同較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又有其新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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