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房地產關系:是指人們取得、開發、利用、經營和管理土地、房屋而形成的社會關系。房地產法:是調整城市、農村土地和房屋諸種關系的法律整體。
3 房地產法調整對象的內容:①土地、房屋財產關系;②土地利用和管理關系;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關系;④城市房產管理關系;⑤城市物業管理關系。廣義的房地產法的基本內容:①關于房地產權屬的規定;②關于房地產開發利用的規定;③關于房地產交易的規定;④關于國家對房地產業及其市場實施管理的規定;⑤關于社會化、專業化的物業管理的規定。
4 我國房地產法的基本原則:①土地公有原則;②土地有償使用原則;③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原則;④房地產綜合開發原則;⑤城鎮住房商品化原則;⑥宏觀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
5 房地產法律關系:是對房地產關系的法律調整,房地產關系是法律調整的對象,而房地產法律關系則是法律調整的結果。
房地產法律關系的要素:包含主體、客體和內容。主體即參加房地產法律關系的當事人。主要有: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公民個人。客體即房地產法律關系的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一般包括土地、房屋和行為。內容即房地產法律關系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它是房地產法律關系的最基本的要素。
6 根據《城市規劃法》,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城市建設必須堅持的“一書兩證”制度是:①選址意見書;②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③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7 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內容:①土地用途管制;②加強耕地保護;③提高征用土地的補償標準;④加大查處土地違法行為的力度。
8 土地所有權: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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