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什么是集體合同?集體合同對勞動合同的效力是怎樣體現的?
集體合同:又可稱為團體協約、集體協議等。是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產業部門、雇主及雇主罷休之間就職工勞動報酬、工作條件、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福利等事項,進行協商談判所締結的書面協議。
對簽訂集體合同的企業來說,集體合同對本企業全部勞動合同都具有約束力。1、集體合同的內容而勞動合同未涉及的,對勞動者和企業都適用,都應按照集體合同的規定執行。2、勞動合同中的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否則應確認為無效。3、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依法變更后,勞動合同的標準也應隨之變更。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與本站聯系,我們會及時進行處理解決。
相關推薦
2023年浙江自考西方行政學說史復習資料:西方行政學的產生
03-022022年浙江自考中國古代文學史(一)第三編第九章復習資料
10-31自考輔導資料:2021年10月《學前教育史》—論幼稚師范教育
06-052022年浙江自考《現代漢語》串講筆記第一章:語音
09-302023年4月浙江自考學前教育史復習筆記:古代的胎教
12-312023年4月浙江自考公司法復習筆記第三章(1)
12-28自考輔導資料:2021年10月《學前教育史》—雅典的學前教育
06-072023年4月浙江自考西方經濟學復習筆記:消費者均衡
11-122023年4月浙江自考發展經濟學復習資料:發展中國家就業問題
12-272023年4月浙江自考英語翻譯復習筆記:The Imperial Palace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