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法法律關系。公法一般指憲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公法基本上代表公共利益。公法主要調整縱向關系,即調整國家機關之間、國家或國家機關與公民、非國家機關法人或社團的關系。
⑵ 私法法律關系。私法一般指民法與商法,私法基本上代表私人利益。私法主要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橫向關系,即調整私人事務和私人相互關系。
⑶公私法混合法律關系。在我國,體現公私法混合性質的法律主要是通稱為經濟法這一部門法以及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環境法等。公私混合法調整縱向與橫向結合的法律關系,是實行國家對經濟宏觀調控的一種重要形式。
法律責任和法律制裁
162.[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由于違法行為、違約行為或者由于法律規定而應承受的某種不利的法律后果。與其他社會責任相比,法律責任有兩個特點,一是承擔法律責任的最終依據是法律;二是法律責任具有國家強制性。
163.產生法律責任的原因:
⑴ 違法行為。指所有違反法律的行為,包括犯罪行為和狹義的違法行為。(狹義的違法行為也可以稱為一般侵權行為,包括民事和行政侵權行為,指除犯罪外所有非法侵犯他人人身權、財產權、政治權利、精神權利或知識產權的行為。)
⑵ 違約行為。即違反合同約定,沒有履行一定法律關系中作為的義務或不作為的義務。
⑶ 法律規定。法律規定作為法律責任的產生原因,是指從表面上看,責任人并沒有從事任何違法行為,也沒有違反任何契約義務,僅僅由于出現了法律所規定的法律事實,就要承擔某種賠償責任。
164.違法行為的構成要素 :
⑴ 違法行為以違反法律為前提;
⑵ 違法行為必須是某種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⑶ 違法必須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上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行為;
⑷ 違法一般必須有行為人的故意或過失;
⑸ 違法者必須具有法定責任能力或法定行為能力。
165.法律責任的目的 :
保障法律上的權利、義務、權力得以生效,在它們受到阻礙,從而使法律所保護的利益受到侵害時,通過適當的救濟,使對侵害發生有責任的人承擔責任,消除侵害并盡量減少未來發生侵害的可能性。
166.法律責任的功能 :
⑴ 懲罰功能,就是懲罰違法者和違約人,維護社會安全與秩序。
⑵ 救濟法律關系主體受到的損失,恢復受侵犯的權利。
⑶ 預防功能,就是通過使違法者、違約人承擔法律責任,教育違法者、違約人和其他社會成員,預防違法犯罪或違約行為。
167.[救濟]:即賠償或補償,指把物或人恢復到違約或違法侵權或受到損失前它們所處的狀態。可以分為特定救濟和替代救濟。
[特定救濟]:是指要求責任人作他應作而未作的行為,或撤銷其以作而不應作的行為,或者通過給付金錢使受害人的利益得以恢復。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這種救濟的功能主要用于涉及財產權利和一些純經濟利益的場合。
[替代救濟]:是指以責任人給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替代品,彌補受害人受到的名譽、感情、精神、人格等方面的損害。這種救濟功能主要用于精神損害的場合。
168.法律責任與權力、權利與義務的關系:
㈠法律責任與法律權力有著密切的聯系:
⑴責任的認定、歸結與實現都離不開國家司法、執法機關的權利(職權);
⑵責任規定了行使權力的界限以及越權的后果,因而使權力的運作成為主體所施發的一種具有負責精神的行為過程。
㈡法律責任與法定權力與義務有密切的聯系:
⑴法律責任規范著法律關系主體行使權力的界限,以否定的法律后果防止權利行使不當或濫用權力;
⑵在權利受到妨害以及違反法定義務時,法律責任又成為救濟權利、強制履行義務或追加新義務的依據;
⑶法律責任通過否定的法律后果成為使權利、義務得以順利實現的保證。
⑷總之,法律責任是國家強制責任人作出一定行為或不作一定行為,救濟受到侵害或損害的合法利益和法定權利的手段,是保障權利與義務實現的手段。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與本站聯系,我們會及時進行處理解決。
相關推薦
2022年浙江自考《當代中國政治制度》復習筆記匯總
09-152023年浙江自考西方行政學說史復習資料:西方行政學的產生
03-022023年10月浙江自考傳播學概論復習資料:有限效果論
08-302022年浙江自考中國古代文學史(一)第三編第九章復習資料
10-31自考輔導資料:2021年10月《學前教育史》—論幼稚師范教育
06-052023年10月浙江自考《管理學原理》名詞解釋(2)
09-192023年10月浙江自考《普通邏輯學》復習資料(3)
08-212024年4月浙江自考醫學倫理學復習資料:醫學倫理學的四大原則之公正原則
11-27自考輔導資料:2021年10月《學前教育史》—雅典的學前教育
06-072023年10月浙江自考寫作(一)復習資料(17)
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