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財產保險合同
一。企業財產保險合同
保險人與企業單位簽訂并為其提供經營、管理保障的一種財產保險合同,是我國最主要的一種保險合同。
企業財產保險合同保險期一般為一年。
投保人主要有兩類:一是國有企業和集體所有企業。
二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或人民團體。
二。企業財產保險合同保險金額的確定方式:
1.固定財產保險金額的確定:
a.按照賬面原值投保。
b.由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協商按財面原值價成數作為保險金額。
c.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
2.流動資產保險金額的確定:
a.按最近12個月的平均賬面余額投保。
b.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
3.已經推銷或未列入帳面的財產保險金額的確定:
由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協商按實際價值投保。
三。企業財產保險合同的保險責任:
1.不可預料和不可抗力的事故所致損失。
2.不可抗力引起的停水、停電、停氣所致的損失。
3.為施救保險財產發生的費用。
四。企業財產保險合同的除外責任:
1.戰爭、軍事行為或暴力行為所致損失。
2.核子輻射的污染所致損失。
3.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所致損失。
4.保險單內列明的其他除外責任。
五。企業財產保險合同的保險費:
被保險人應當在保險起保后的15日內按照保險費率一次性交清保險費。數額較大的單位,可以分次交清,一般一年不能超過四次。
六。企業財產保險合同的賠償處理:
程序:被保險人應提供單證;保險人的審核及理賠。
賠償的計算方法:
1.固定資產的賠償計算方法:
a.全部損失賠償計算方法:
不論何種投保方式,保險合同一般按保險金額賠償。
b.部分損失賠償計算方法:
其一。按賬面原值投保發生部分損失的,且受損失重建價值高于保險金額的情況:
賠償金額=保險金額/重建價值*損失金額
按賬面原值投保發生部分損失的,且受損時有殘值、重建價值低于保險金額的情況:
賠償金額=損失金額-損失余額
其二。按賬面原值加成數或按重建重置價值投保的財產,出險時發生部分損失的,均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2.流動資產的賠償計算方法:
a.按最近12個月的平均賬面余額投保的賠償計算方法:
全部損失時:按出險時賬面的余額賠償金額。
部分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b.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的賠償計算方法:
全部損失時: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實際損失金額低于保險金額時,以不超過實際損失為限。
部分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計算。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出險時的賬面金額,應當按比例計算。
3.已經推銷或未列入賬面財產投保的賠償計算方法:
a.全部損失時:按保險金額賠償。
b.部分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計算。
(二)家庭財產保險合同
一。家庭財產保險合同:
保險人與城鄉居民家庭簽訂的一種保險合同。
分類:家庭財產保險合同,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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