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術合同概述
技術合同包括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報告等合同。這類合同有以下特征:
1、這種合同履行結果是供委托方選擇的咨詢報告。
3、特殊的風險責任承擔原則,即因實施咨詢報告而造成的風險損失。
二、技術咨詢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1、委托人的義務。
(1)闡明咨詢的問題,并按合同的約定向受托方提供有關技術背景資料及有關材料、數據,必須時還應當依合同的約定為受托方作現在調查、測試、分析等工作提供方便。
(2)按時接受咨詢顧問的工作成果并按約支付報酬。
2、受托人的主要義務。
受托人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提出咨詢或者解答委托方提出的問題。若違反約定造成損害的承擔違約責任。
3、實施風險的負擔
對于風險責任,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委托方按照受托方符合約定要求的咨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委托方承擔。
三、技術服務合同的概念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包括技術輔助服務合同、技術中介合同和技術培訓合同。
四、技術服務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1、委托人的義務
(1)按照約定提供工作條件,完成配合事項。
(2)在技術輔助服務合同中,對于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指標和要求的,應及時通知返工或改進。
(3)應按照約定給付報酬。
2、受托人的主要義務。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項目,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并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
五、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合同中新技術成果權益的歸屬
受托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受托方;委托方利用受托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委托方。有約定從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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