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響旅行社設立的外部因素
所謂外部因素,是指旅行社本身無法控制而又必須受其制約和影響的因素,諸如旅游業發展狀況、國家及地方政府對旅游業所持的態度,有關旅行社的法規,旅游教育發展程度等。
(一)旅游業發展狀況
(二)國家的有關
(三)有關旅行社的法規
為規范旅行社行業,各國都制定了相應的法規。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申辦者的從業。
如美國要求旅行社的申辦者具有4年以上的從業;而新加坡則要求旅行社的申辦者具有3年的旅行社管理經驗。
2.法定的注冊資金。
考生需記住的四個數據是:新加坡的《旅行社法》規定,旅行社的注冊資金須達到10萬新加坡元;日本的《旅行業法》規定:第一種旅行社的注冊資本為3000萬日元,第二、三種旅行社的注冊資本為300萬日元,旅行社代理店的注冊資本為15萬日元。
3.營業保證金。
泰國的《旅行社法》規定,旅行社開業前須向旅游局繳納120萬銖的保證金;日本旅行社的營業保證金較高,其第一種旅行社的營業保證金高達7000萬日元。
4.雙重注冊制度。
雙重注冊制度是指旅行社先申辦旅游營業執照,獲得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許可,再申辦普通營業執照,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
5.加入行業組織。
在1996年10月發布實施的《旅行社管理條例》中,我國對旅行社的設立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其內容主要包括:(1)有固定的營業場所;(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3)有一定數量的取得國家規定資格的經營管理人員;(4)有法定數額的注冊資本;(5)繳納法定數額的質量保證金。
二、影響旅行社設立的內部因素
這里的內部因素是指旅行社自身可以控制的因素,包括:
(一)資金的籌措
旅行社籌集資金的渠道有三種:一是自有資金;二是合股資金;三是銀行貸款。
(二)營業場所的選擇
(三)員工的錄用
從整體上看,旅游業從業人員的素質要受到旅游教育發展程度的制約,但旅行社可根據自身的規模、實力及業務經營范圍,以相應的條件求聘旅行社所需的專業人才。
(四)協作網絡的建立
旅行社可根據自身的性質、業務范圍來確定其協作網絡的規模和組成。
(五)客源的組織
在旅行社設立之初,旅行社就要建立起自己的銷售網絡或加入到某個銷售網絡之中。能否組織到穩定的客源,將最終決定旅行社能否順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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