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2年10月浙江自考考試很快就要開始了,留給考生們復習備考的時間也是越來越少了,為了更好的幫助到考生們備考,于是浙江自考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22年10月浙江自考銀行會計學考試重點五,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快來一起看看下文吧。
點擊查看:【2022年10月浙江自考銀行會計學考試重點匯總】
第一節 單位存款業務的核算
一、銀行結算賬戶的種類、使用與管理
㈠銀行結算賬戶的種類
銀行結算賬戶是指銀行為存款人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結算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銀行結算賬戶按存款人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存款人以單位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按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存款人憑個人身份證件以自然人名稱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㈡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
1.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
⑴基本存款賬戶。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該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及其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應通過該賬戶辦理。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⑵一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該賬戶用于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該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⑶專用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該賬戶用于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存款人擁有的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特定用途需要專戶管理的資金等均可在銀行開立專用賬戶。
⑷臨時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并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存款人設立臨時機構、異地臨時經營活動或注冊驗資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該賬戶用于辦理臨時機構以及存款人臨時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付,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存款人在賬戶的使用中需要延長期限的,應在有效期限內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并由開戶銀行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核準后辦理展期。臨時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2.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是自然人因投資、消費、結算等而開立的可辦理支付結算業務的存款賬戶。自然人可根據需要申請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也可以在已開立的儲蓄賬戶中選擇并向開戶銀行申請確認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㈢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
1.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開立專用存款賬戶實行核準制度,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后由開戶銀行核發開戶登記證。
2.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存款人到指定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3.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時不得違規將單位款項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違規支取現金;利用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逃廢銀行債務;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從基本存款賬戶之外的銀行結算賬戶轉賬存入、將銷貨收入存入或現金存入單位信用卡賬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開戶資料的變更事項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銀行。
4.銀行應依法為存款人的銀行結算賬戶信息保密。對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和有關資料,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和有關資料,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外,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
5.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進行偷逃稅款、逃廢債務、套取現金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6.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時不得違規為存款人多頭開立銀行結算賬戶,不得明知或應知是單位資金,而允許以自然人名稱開立賬戶存儲。
二、單位活期存款業務的核算
單位活期存款按照存取方式的不同,分為支票戶和存折戶。支票戶是單位在銀行開立的憑支票等結算憑證辦理存取款項的賬戶。存折戶是單位和個體經濟戶在銀行開立的使用存折辦理存取款項的賬戶。本節僅介紹單位活期存款現金存取業務的核算。
㈠支票戶存取現金的核算
1.存入現金的處理
支票戶向開戶銀行存入現金時,應填制一式二聯現金繳款單,連同現金一并送交開戶銀行出納部門。出納部門審查憑證和點收現金無誤后,將第一聯回單聯蓋章后退交存款人,第二聯在登記現金收入日記簿后交會計部門,代現金收入傳票憑以登記單位存款分戶賬。其會計分錄為:
借:現金 2 200.00
貸:單位活期存款——華都百貨戶 2 200.00
2.支取現金的處理
支票戶向其開戶銀行支取現金時,應簽發現金支票,填明支取金額和款項用途,加蓋預留銀行印鑒,并由取款人背書后送銀行會計部門。會計部門收到現金支票,應按規定進行審核,主要審核:支票要素是否填寫齊全;支票是否掛失;是否背書;存款人賬戶是否有足夠支付的存款余額;大小寫金額是否一致;支票是否超過有效期;印鑒是否相符等。經審核無誤后,將出納對號單或銅牌交給取款人憑以到出納部門取款。同時以現金支票代現金付出傳票登記分戶賬后,交出納柜憑以付款。
以上就是“2022年10月浙江自考銀行會計學考試重點五”的相關內容,想了解更多浙江自考信息,如浙江自考解答、自考專業、自考院校、自考備考等,敬請關注浙江自考網。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與本站聯系,我們會及時進行處理解決。
相關推薦
2022年浙江自考《當代中國政治制度》復習筆記匯總
09-152023年10月浙江自考傳播學概論復習資料:有限效果論
08-30自考輔導資料:2019年10月《美學》知識點-崇高的內涵與特點
09-172023年4月浙江自考外國文學史復習筆記:高爾基
12-262022年浙江自考中國古代文學史(一)第三編第九章復習資料
10-31自考輔導資料:2021年10月《學前教育史》—論幼稚師范教育
06-05自考輔導資料:2019年10月《美學》知識點-優美及優美的內涵與特點
09-172023年4月浙江自考中外教育簡史復習筆記:英國近代教育制度
12-082022年浙江自考心理學復習筆記:情緒情感的功能
11-03自考輔導資料:2021年10月《學前教育史》—雅典的學前教育
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