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行業自我管理:是指保險人集合起來組成自己的社團組織,進行自身管理或稱自律。
102 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并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個人。
根據代理的經營職責分類,可將保險絲代理人分為展業代理人和理賠代理人;根據代理人的職業分類,可將保險代理人分為兼職代理人和專職代理人。常見的兼職代理人有:銀行代理、行業代理和單位代理三種。
103 代理的特征:①代理人必須以被代理人的名義代替被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②代理人必須在代理權限內實施民事法律行為;③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獨立為意思表示;④代理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擔。
保險代理的法律特征:①保險代理人的權力有時可超越代理合同之外;②保險代理人在業務范圍內所為的違法或欺詐行為,雖未經保險人指示,亦有拘束保險人的效力;③保險代理人知曉的轉嫁;④保險人對代理限的限制,非經通知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104 保險代理人有三種權利:①是約定或明顯的權力;②是默示權力;③是顯有權力。
保險人讓第三人了解保險代理權限的方法:①在保險單上注明;②在投保單上載明對保險代理力的限制;③用口頭或書面通知。
105 保險代理人在執行業務時受到的限制:①不得為非法保險業經營業務;②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代理人,不得同時接受兩個以上保險人的委托;③保險代理人辦理保險業務時,不得利用行政權力、職務或職業便利以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限制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
106 保險經紀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并依法收取傭金的單位。 保險經紀人的權利:包括經紀自由權、經紀選擇權、經紀無因終止權和傭金請求權。保險經紀人的義務:據實報告及妥為媒介的義務和盡力的義務。
保險公證人:是指向保險人或被保險人收取費用,為其辦理保險標的的查勘、鑒定及估價與賠款的理算、洽商,并予以證明的人。
保險公證的內容:①保險公證的經營背景;②出險單位投保標的用途情況;③準確地說明出險時間;④判定出險原因;⑤出險前的防災和出險后的施救情況;⑥損失物是否是投保標的物;⑦綜合考慮并決定是否應當賠付;⑧提出賠付額度建議。
107 保險法律責任:即違反保險法的法律責任,是指保險人、投保人、保險代理人和經紀人等各種保險法律關系主體因違反保險法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
承擔保險法律責任的條件:①行為人有責任能力;②行為人有違反保險法規定的作為或不作為;③行為人的行為造成或足以造成一定的社會危害;④行為人有過錯。
108 保險方的違法行為有:⑴欺詐行為。包括:①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②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⑵非法營業行為。包括:①擅立保險公司及非法從事商業保險業務的行為;②超出業務范圍從事保險業務的行為;③擅自變更公司登記事項的行為;④違反償付能力管理規則的行為;⑤違反監督管理規則要求的行為。
109 保險方的保險欺詐行為主要有:①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②未曾發生保險事故而謊稱發生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③編造虛假事故原因或夸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④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⑤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疾病,騙取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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