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的屬性——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
婚姻家庭關系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一種特殊的人際關系。
婚姻家庭關系具有雙重屬性,社會性和自然性。社會屬性具有決定作用。
自然屬性是婚姻家庭本身固有的屬性,但是,婚姻家庭的本質只能取決于它的社會屬性。
(一)自然屬性
1、概念:(名詞解釋)指男女兩性的生理差別和人類固有的性的本能,以及通過生育而實現的種族繁衍等。
婚齡:考慮到人的生理發育程度;(立法時有所考慮)
優生:排斥一定范圍內的血親結婚;
(二)社會屬性
1、概念:(名詞解釋)婚姻家庭本身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它是社會關系總和的組成部分,與其他社會關系具有密切的聯系,反映了一定社會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客觀要求。
2、為什么決定婚姻家庭的是婚姻家庭的社會屬性
人類滿足其自然需求的形式存在多種可能性,但最終婚姻家庭獲得社會制度的認可,成為兩性結合并繁衍后代的主導形式,這體現出婚姻家庭具有深刻的社會屬性,歸根結底,婚姻家庭關系是社會關系,社會屬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質屬性。這與人的社會性本質是一致的。
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之間的關系
自然屬性是婚姻家庭關系形成的前提;
社會屬性是決定婚姻家庭關系性質的因素,是婚姻家庭的根本屬性;
不能夸大自然屬性對婚姻家庭的作用;
(名詞解釋)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會中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筑,是經濟基礎對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層建筑領域的集中表現;它是由各種有關婚姻家庭的社會規范構成的,包括法律規范、道德規范和習慣。
聲明: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來源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版權等問題存在異議請與本站聯系,我們會及時進行處理解決。
相關推薦
2022年浙江自考《當代中國政治制度》復習筆記匯總
09-152023年10月浙江自考傳播學概論復習資料:有限效果論
08-302022年浙江自考中國古代文學史(一)第三編第九章復習資料
10-312023年4月浙江自考外國文學史復習筆記:高爾基
12-26自考輔導資料:2019年10月《美學》知識點-崇高的內涵與特點
09-17自考輔導資料:2019年10月《美學》知識點-優美及優美的內涵與特點
09-172023年4月浙江自考中外教育簡史復習筆記:西歐中世紀教會學校
12-10自考輔導資料:2021年10月《學前教育史》—論幼稚師范教育
06-052022年浙江自考公共政策復習筆記第十章
09-19自考輔導資料:2021年10月《學前教育史》—雅典的學前教育
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