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思維的基本方法
思維方法是主體觀念地把握客體的一種認識工具,思維方法本質上是主體化了的客觀
事物的規律,是在客觀基礎上依據主體需要而形成的思維規則、工具、手段,思維方法最重要的特征是中介性,此外還有多樣性、層次性和統一性。
思維方法對認識的最基本功能,就是使雜亂的感性材料有序化,使思維客體相互之間形成某種合理的聯系;它對思維的具體操作運行有重要的規范作用;思維方法的不同直接影響到人們認識活動的成果,決定著主體能否正確認識和把握客體以及正確性的程度。
客觀真理
真理是標志主觀同客觀相符合的哲學范疇,是人們對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
真理的特性在于其客觀性、絕對性、相對性和具體性。
真理的客觀性mdash;mdash;真理觀的唯物主義:真理觀的首要問題。
真理的客觀性:真理的內容和檢驗標準都是客觀的。(”不為堯存,不為桀亡“)
什么是真理(1)
”真理就是由現象、現實的一切方面的總和以及它們的(相互)關系構成的。“(列寧《黑格爾lt;邏輯學>一書摘要》1914年9-12月)
應該正確地把人們常說的真理區別為客觀真理和概念真理。所謂客觀真理即客觀存在著的,不論人們是否認識而其自在的真理;概念真理即人們通過一定的認識過程,為客觀真理賦予相應定義的概念化了的真理。一般說來,后者已經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主觀色彩。
人們對于真理的認識是以無限對無限。一方面,作為認識主體的人有無限種客觀需要,有無限的認識能力,可以變換無限的認識角度,在無限不定的層次上和時間里,用無限變換的概念,去認識和闡述真理。另一方面,認識的客觀對象是無限繁多的,認識領域是無限是廣泛的。
任何哲學家都不該懷疑真理的存在。如果有人否認真理的存在,那就意味著他自己所說的一切都是毫無價值的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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