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夏代的教育
夏代是文獻記載中最古老的朝代,夏王朝的建立,標志著中國已告別原始蒙昧的時代,跨入了文明開化的境界。夏代已經基本確立了私有制與奴隸制國家,文化教育事業也初步擺脫了原始蒙昧的羈絆。當時已出現了脫離生產而專門從事文化活動的“巫”,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初步分工;同時,生產、生活活動日益豐富,天文歷法知識在農業生產領域有了廣泛的應用,藝術上也取得一定的成就。這就具備了產生學校的初步條件。
在先秦文獻中,有關夏代學校的記載并不多,而且名稱也并不一致,如《孟子·胰文公上》說:“夏日校,殷曰庠,周日序。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說明夏代學校有學、校兩種,而《禮記·王制》則載:“夏后氏養國老于東序,養庶老于西序;殷人養國老于右學,養庶老于左學;周人養國老于東膠,養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國之(西)郊。”又把夏代的學校稱為“東序”與“西序”。從這些文獻記載來看,關于夏代學校的名稱雖有不同,但卻肯定已有教育的職能。孟子認為,“序”就是射的意思,從文字學角度來解釋,“序”從“廣”,金文的“序”字,像人在“個”中射箭的樣子,以表示習射之所。大致來說,軍事教育是夏序的重要教育內容。至于“校”,《說文》的解釋是:“從木,交聲。”其原義為“木四”,即用木頭或竹子圍成欄格作為養馬之所。后來逐漸演變為習武和比武的場所。在這里,奴隸主貴族及其子弟不僅受到內容相當廣泛的軍事訓練,而且還要經過相當嚴格的各項考試。據考證,“校”的出現在時間上要比“序”晚一些,其教育意義則比“序”大一些。所以夏代的“校”,實際上是一種發展比較完備的軍體性質的教育機構。
總之,夏代是我國文明時代的開端,奴隸制學校教育的萌芽,是這個開端的重要標志之一,在教育發展史上具有深遠意義。
二、商代的教育
商代是我國奴隸制的發展時期,其歷史活動已有較多的文物、典籍可證。一般來講,商代教育是夏代文化教育傳統的革新和深化。商代教育既有本族文化的傳統,又保留并吸收了夏代文化多方面的成就,但商代教育的起點高于夏代,因為商代已有了成熟、系統的文字以及成文的典冊和歷史,因此商代教育的內容比夏代更為豐富。除了習武與敬神外,習禮、習書、習算也是商代教育的重要內容,教育的內容也更趨于分化、獨立,并出現了新的學校形式。
在我國史籍中,有關商朝學校的記載,比較豐富詳盡。除“庠”、“序”、“校”等學校名稱外,又出現了“瞽宗”這種學校形式。所謂“庠”,是從氏族社會繼承下來的,但教育的作用更加突出了。據《禮記·王制》注疏,商代有各種養老的名目,實際上,它是以養老為號召從事教育活動的一種手段。所謂“上老老而民興孝,下長長而民興悌”,反映了商朝“庠”的教育目的,在于向各階層人民實施孝悌教化。所謂“序”,是從夏朝直接繼承下來的。瞽宗則是新見于商代的一種學校名稱。根據先秦文獻的記載,商學瞽宗位于國都南郊明堂西門之外,故也稱為“西學”。《禮記·文王世子》謂周承殷制,世子求學,“禮在瞽宗,書在上庠”。《周禮·春官·大司樂》亦云:“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則以為樂祖,祭于瞽宗。”可見瞽宗附于宗廟之側,也是宗廟的組成部分,其教育中雖也包含道德因素,但未分解出純粹意義上的倫理道德教育,只在于強化順從天命和先祖意旨的觀念行為。
習禮、習武是商代學校的主要教育內容。習禮的內容主要是學習祭祀和樂歌,習武的內容主要是習射。甲骨文卜辭中發現了這么一條資料:“丁酉卜,其呼以多方小子小臣,其教戒。”其意是講商代學校已有多方子弟來學“戒”。“戒”在卜辭中像人手持戈之形,本意可有兩說:一是持戈而警戒,二是持戈而舞蹈,故“教戒”兼指習舞與習樂,與殷序習射、瞽宗習樂的說法相符。奴隸制國家是依靠軍事和宗教進行統治的,所以說:“國之大事,在祀與戎。”[1]習武是為了征戰,習樂是為了祭祀鬼神,兩者都反映了奴隸主貴族的根本需要。
甲骨文字還表明商代已進行讀、寫、算的教學。甲骨文中的“聿”字即是手握筆的形狀。有一骨片上面五行字,重復刻著從“甲子”到“癸酉”的十個干支表,其中只有一行刻得精美整齊,其余四行字跡歪歪斜斜,但中間也夾著二三字刻得較為整齊的。據專家推測,那一行整齊精美的字是教師刻的范本,另四行是學生刻的,有幾個字則是在教師手把手之下才刻得較好。出土的甲骨文字,單字已達3500個左右,雖然大多屬于象形文字,但形聲、會意、假借等進步的方法也已普遍運用,說明商代文字已發展到很成熟的地步、在這種情況下,自然就會出現較長篇幅的文字記錄。《尚書·多士》云:“唯殷先人,有典有冊。”甲骨文中也有“冊”字,像許多書寫材料穿在一起的形狀,這些典冊可能就是商代學校教育的教材。
商代在天文、歷法方面已有很大進步,它們都離不開數學。甲骨文中出現的數字最大的已達到3萬。出土文物還表明,商代已能進行一般的算術運算,并能繪制較復雜的幾何圖形,所以算學必然也已成為學校教學的內容。
[1] 《左傳》成公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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