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從的實驗
米爾蘭德姆所設計的實驗情景如下:
被試A一走進實驗室,見另一被試已在那兒了。實驗上這位被試B是實驗者的“助手”。這時實驗者來了。對他們說,本實驗是有關懲罰對學習的影響的。兩位被試應該抽簽,來決定誰當“教師”,誰當“學習者”。被試A抽到了當“教師”的簽。實驗者說,教師將要問學習者一系列問題,學習者如果回答錯了一個問題,要受到一次電擊。實驗者把學習者領到一間小的房間,給他綁上電極。教師可以從玻璃觀察到隔壁房間的情況。
然后,實驗者向教師介紹“教育儀器”,并說它會產生電擊,從15伏一起到450伏。實驗者告訴老師,你必須按照問題表上的順序讀給學生聽,他要答錯就增加一級水平的電壓予以電擊。隨著實驗的繼續,學習者錯誤一個接著一個,并表現出痛苦的情形。教師征求實驗者的意見,要求停止實驗。然而,實驗者冷冷地加以拒絕。
這個實驗的目的是想了解教師能繼續做完直到450伏的百分比。結果發現65%的人竟做完了整個實驗,施予的電擊達到450伏水平。從而揭示了服從現象的存在及其影響因素。
偏離和獨立的理論
1.對抗理論
由布雷姆在1966年提出。認為人試圖保護和維持完成某些行為的自由,特別是指與一個人生存有關的行為,因為這些行為是以一個人的生存需要為出發點的。還有個體認為他有完成其他一些行為的自由,如果這些自由受到威脅或被減弱的話,他就會體驗到要重新獲得這種自由的一種動機上的“激起”,這種動機上的激起稱為“對抗”。
2.去個性化
去個性化是指處在群體中的個體不是以個人的方式來行動而是溶化于群體中,喪失個體可辨別性的一種狀態。
3.個人特質信任學分理論
霍蘭德指出,每次群體成員的活動,群體都給予一個成員信任學分或接受一個成員信任學分。而個體可以把這些信任學分依存起來,個體擁有的信任學分越多,他在群體中的地位越高。當個體偏離群體一次,個體就會失去他積累起來的一些信任學分。只有當個體能夠償付,群體才愿意容忍這種偏離。這個理論還提出,群體不會容忍一個新來的成員偏離,因為他還沒有遵從的歷史,所以還沒有信任學分。但是群體會容忍資歷較長的群體成員的偏離行為,因為他們已依存了許多信任學分,所以獲得獨立行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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